作者:佚名 来源于:家长学院
有个县官日常不理民事,整天都沉浸在于酒中,每天都要吃好几斤酒,然后东颠西逛取乐!有一天,有人来喊冤告状。他上了堂,把桌子“啪”的一拍,喊:“打! ”可他忘了要打多少板。衙役问:“打多少板?”县官说:“再打三斤! 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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